什么叫农村土地征收
征收土地的概念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的基础其实就是土地的国有制,我们并没有拥有土地,而是拥有了土地的使用权,从本质上来说土地还是属于国家的,国家需要这些土地的时候自然会征收会这些土地,只是需要给予我们其他的不能使用这些土地的补偿,虽说了解征收土地是什么意思没有多大的用处,但是这样的基本常识我们还是需要去了解的。

土地征收面积以什么为准
征收面积以实际使用统一标准的测量工具,由专业人员进行测量后,由土地所有权人签名确认后的面积为准。
土地征收拆迁中公摊面积有赔偿吗
在房屋拆迁的时候,房屋的公摊面积是有补偿的,房屋拆迁时不能降低被征收人居住环境,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国家能不能强制征收农村土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在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强制征收土地,包括农村土地。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农村土地征收的利与弊
一.对农民生活方式的影响
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就是其生存来源。土地征用行为的直接影响之一就是乡村居民生活方式的转变,而这正是直接关系到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能否得以实现的重要问题。以湖南省常宁市黄山村和青田村的实地调查为基础,由金矿征地事件入手。土地征用之后进入金矿工作的村民生产方式的转变和职业的变迁。调查发现,村民入厂后家庭收入增加,消费结构和家庭耐用消费品的品种与数量都发生了变化。征地入厂之后村民家庭结构、子女教育、闲暇娱乐、社会交往和风俗习惯也都发生了变化。
二.对农民就业的影响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粗放型经济发展,巨大的消费和投资的需求被驱动,从而产生更多的就业机会。然而,城市化发展的成果并未最大限度得惠及城市化推进中牺牲最大的被征地农民,特别是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困难,使得失地农民成为现代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互联网和资讯平台地高速发展让我们看到各地因拆迁安置引发的矛盾纠纷案件频频高发,被征地农民已经成为了上访群体的主要力量之一,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他们普遍反应就业矛盾突出、社会保障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那么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问题将进一步恶化,最终演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土地征收对农民有利也有弊,这就需要看政府的政策扶持,及农民自身的个人发展。
而重要的是,政府政策扶持最为关键的是征收后的补偿利益。征收补偿得多,农民的可支配性就越大,对农民来说当然是更好的。

土地征收有什么补偿?
第一:土地价格土地是分三六九等的,在远离城市的农村,土地的价格当然要便宜很多。按照前几年的农村土地价格,一般是1亩1.5万元,可能现在会有所提高。可一家的田与地加起来也就只有3亩左右,就算把所有的田与地卖掉也只能有4.5万元。当然国家对于被征收土地后的农民是有额外补偿的,即粮食补贴。具体的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补贴2000块,农民可以一次性拿完,也可以分年拿。
第二:享受低保年龄提前被征收土地的农民享有低保年龄提前的优惠政策,具体标准为女性年龄在55岁(含)以上者,男性年龄在60岁(含)以上者是可以享有的,其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在农村老龄化逐渐凸显的时代,这也不失一种帮助吧。
第三:农作物青苗费赔偿不管你是开荒耕种的农作物还是稻田里本身的庄稼,不管是你家的土地是否卖给了别人,只要是你种的庄稼,只要别人把黄土覆盖上去了,你都可以找村委会要求赔偿你的青苗费。
第四:乡村福利由于土地被征收后大部分是用来建工厂,故而村一级的这时也有自己的工业园区,里面工厂所交的税收是有一部分作为村里的公共财产的,这些钱就用在了每逢年过节村中会组织相关人员送米送油给困难群众,对老人也有相关的额外津贴。

土地补偿原则是什么?
1、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必须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所以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征地补偿款是由国家对失地农民和集体进行补偿。
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国家对农民的征地补偿是按照年产值等标准进行的,一般控制在几万元以内,很多国家重点工程由于其政策和法律上照顾可能会更低,但是在出让国有土地的时候每亩地的出让价可能会达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在如此巨大的利益面前,农民们能获得的补偿显得就微不足道了,所以征收集体土地的原则必须要保证农民们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
国家征收土地的补偿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有用途进行补偿的,在土地被批准征收之后改变用途的仍然按照原有用途进行补偿
1、土地原属于耕地的按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的进行补偿,即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倍数来确定补偿费;
2、征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土地管理法未作明确规定,只是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原则,各省都制定了补偿的相关规定,大致情况是征收耕地以外的农用地,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若干倍进行补偿,这个倍数会低于耕地补偿确定的倍数。
3、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若干倍进行补偿。
4、征收荒地和未利用地的原则上不予补偿。

集体土地遇到征收,征收程序主要包括:
第一步:征地告知
第二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
第三步:征询村民意见
第四步:征地文件上报审批
第五步:征收土地公告
第六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征求意见
第七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报批
第八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
第九步:办理土地补偿登记
第十步:补偿安置费用的支付和土地交付
当我们清楚征收程序之后,这样就能初步判断征收方在哪个地方出现问题,争取合法合理的补偿。
农村土地征收有哪些流程?哪些规定?
1. 发部公告,如果要征地要先发布公告,告诉村民,被证收土地的位置,大小,以及用途
2 征询意见 征告发出后,就会组织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起开会,这个主要是听取就公告,村民和村集体的不同意见,而且这些意见会被记录在案,国土资源局就这些村民或村集体对征收土地的意见要报批,归档上报。
3 要出征地公告,当省或国务院批准征地文件,当地人民政府要在10个工作日在被征用村发布征用公告。
4 土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持土地权属证,到指定的地点办理补偿登记。
农村土地征收钱谁拿
房屋被拆除(或征收)后得到的补偿款,是对被拆迁(或征收)人财产损失的一种赔偿,理应归被拆迁(或征收)人所有。被拆迁(或征收)人为二人以上的,按其对被拆房屋所拥有的权利进行分割。房屋被拆除后,其他共同居住人的安置,一般应由私房所有人与共同居住人通过协商妥善安置。

征地补偿有哪些种类
(1)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人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按照我国有关政策的规定,土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用于恢复和发展生产,土地补偿费的补偿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即土地补偿费应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安置补助费,是因国家建设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的生活困难,而给予的补助费用。这一补助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其他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3)青苗补偿费,是指征收土地时,对被征收土地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青苗补偿费归青苗所有者所有。
(4)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指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应当归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所有。
地征收条件
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
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以及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