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有几种使用性质
1、土地因为使用性质不同,可以分为两大类,一个就是由个人或者以单位集体土地占有、使用的土地性质。还有一种是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将国有土地进行出租、出让,或者按照入股的方式,再缴纳土地出让金,就能够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如果总结成一句话,就是出让和划拨两种性质。
2、可以根据这两种不同性质划分为,有的是用于居住的性质,有的是用于商业的目的,有的是用于工业或者综合用地,还有其他的类型。不同的使用性质,带来的用途也是不一样的。
3、如果是用于居民用地,建造的是住宅用于居住,使用年限就是70年。还有商业用地,它的主要作用就是用于商业性质,使用年限是40年。还有的是综合用地,如果是用于学校、医院等等具有福利性的作用,使用年限是50年。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有什么区别
1、所有人不同。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均是国有土地的共有人,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
2、用途不同。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主要有2种,通过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用于经济发展或社会发展;生产工作自用,用于建造办公场所、公益设施等。目前,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生活、经营用途,如建造住宅、酒店等。
集体土地的使用方式也可分为2种,将使用权转让、出租,获取收益。除了可以生产工作自用外,还可以进行生活、经营自用,如作为宅基地分配给成员、建设集体住宅、娱乐设施、经营设施等。
3、收益渠道不同。国有土地的收益主要来自出让使用权获得的出让费。
土地限制出让和划拨的区别
1、土地属于国家的,个人无法取得它的所有权。按照土地的性质,它有出让和划拨这两种,取得的方式就不一样。如果属于出让,可以通过招标或者拍卖的方法,需要付钱,然后才能够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如果属于划拨的,一般来说通过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2、两者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不一样的,出任能够取得独立的物权,然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拥有处置权。而划拨性质,它的独立物权就不是特别完整,并且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我国土地分为哪几类?
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包括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性用地,比如农村的广场等)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比如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

什么是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
耕地与基本农田的主要区别在于:基本农田只是耕地的其中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部分耕地,并不是所有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一般而言,只有那些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才视为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保护的“五不准”:
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可以种植蔬菜!)
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做了,必将付出代价!)
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国家都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明确规定要求!)
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除外。(不能进行休闲建筑建设!)
基本农田可以建大棚、温室或看护房吗?
基本农田里能否建造蔬菜大棚,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实践中,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基本农田里可以建设易于恢复、不属于设施农业的蔬菜大棚,但不得建设属于设施农业的温室或看护房。
购买土地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1、由于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所有,所以土地所有权是不可以被买卖的,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被买卖。在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前,大家一定要提前对土地使用年限和土地性质进行详细的了解,并且需要确定清楚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变更,同时还应该到土地现场去查看一下,该土地是否已经被开发或者是占有。

土地的性质有哪些
1、商业用地:是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其产权年限一般为四十年,一般只能用于建造写字楼、公寓、商场等,并且土地价值更高,有可能会不断上涨。
2、综合用地:产权年限一般为五十年,土地用途一般有多种,一般可用于建造写字楼、住宅等。
3、居住用地:产权年限一般为七十年,可以办理房产证,一般只能用于建造住宅、别墅等。
4、工业用地:产权年限一般为四十年,一般只能用于建造厂房、车间、作坊、仓库、等场所。
5、其他用地:产权年限一般为五十年,一般只能用于建造实验室、学校、医疗机构等等。
温馨提示:土地的性质不同的话,其产权年限和可建造的房屋类型也会不一样,并且执行的政策也会不一样,为此,大家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一定要提前确定清楚房屋所在土地的性质是什么。
购买土地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1、由于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所有,所以土地所有权是不可以被买卖的,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被买卖。在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前,大家一定要提前对土地使用年限和土地性质进行详细的了解,并且需要确定清楚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变更,同时还应该到土地现场去查看一下,该土地是否已经被开发或者是占有。
2、为了防止上当受骗,建议大家一定要及时签订正规的土地转让合同,并且需要在合同中约定清楚相关的注意事项以及违约规定,并且必须将交易金额标注清楚,从而避免后期出现纠纷。
什么是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指国家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卖给开发商,仅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根据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发布的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最长年限按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地使用年限都去哪儿了?
1、房产建造周期过长
获得土地使用权开始,从房产规划、开发和销售,一般需两、三年的时间,有的甚至三、四年。体量大的楼盘将分期开发,等到后期时,土地使用年限有不同程度的“缩水”。
2、转卖浪费年限
我国土价飞涨,有些不良商家通过高溢价获利,且风险小,有的甚至被转卖了很多次,耽搁了开发,缩短了使用期限。我国宅地使用年限为70年,综合地使用年限40或50年。经过转卖,土地年限缩水。实际上,新房土地年限经常缩水。例如:有的楼盘2000年开发,至今15年过去了,仍未开发完;新项目经几次转手才进入开发期,土地权限浪费了十几年。这种情况并不是特殊案例。
3、资金短缺、证件难办耽误开发
项目开发中,易遇到资金不足导致的土地闲置,部分项目因证件未办好闲置,等到资金到位、证件齐全再开发、销售,但土地权年限在闲置的几年发生“缩水”。
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如何判断?怎么计算?
查看房屋《国有土地使用证》。要想保障房屋年限,在签订购房合同前,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其中,《国有土地使用证》会对房屋年限有规定。
注意:
①土地合同的日期是房屋使用年限的开始,千万别以合同日期作为土地年限的开始;
②购房者需看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一致。
③建议到发证机关网站查询,看五证是否为真,尤其是二手房。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1、延长土地期限。可由屋业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价格应低于同类土地价,类似于成本价与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收回土地和建筑物,对业主做相应补偿,或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

不同土地性质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划分的?
据了解,我国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居住用地七十年; 工业用地五十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我市初期出让的土地中,有招拍挂公开出让的土地,也有协议出让的土地,不同形式出让的土地,使用年限就存在不同。泸州初期招拍挂的的综合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当时的综合用地主要是指商业和住宅混合的用地。这部分地虽然使用只有50年,但并不是工业用地。随着我市土地招拍挂制度逐渐规范,出让的商业用途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住宅用途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对于同一幢楼有商业又有住宅的商住楼,商品房实行分户登记,国土部门会按房屋的实际用途划分该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性质和使用年限。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将如何续期呢?
据了解,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作出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将自动续期,不需要老百姓再提出续期申请,但物权法并没有详细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缴纳的具体费用、如何缴纳等,这还要随时关注政策的动向。